上海外高桥港出口货物退运清关手续具体怎么操作/退运进口清关报关一站式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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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国外无理由拒收不是问题,没有检测报告不是问题,检测报告不认可不是问题,根本不是质量问题退运也不是问题,期申报退运还不是问题,尽管来找我
全国口岸进口退运、出口退运、直接退运报关、退运清关代理,上海能力尤为
关于出口货物退运的提示:
虽然《关税条例》四十三条和《征税管理办法》五十七条规定:“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,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,纳税义务人在办理进口申报手续时,应当 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和证明文件。经海关确认后,对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”。因此,对除出口货物由于“品质”和“规格”以外其他原因退货复运进口的,以及过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期限退货复运进口的,海关应依法照章征税。但是因为规格错误几乎是无法核实的,所以真正办退运时海关不会接受规格型号错误而退运的货。所以只接受质量问题,如果您刚好在考虑退运,那么希望对您有帮助哦。
具体可参见《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》(令124号)三章五节有相关描述,以下退运货物免征进口关税、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及出口关税
1.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,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,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;
2.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,进口货物自进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,复运出境的原进口货物免予征收出口关税。
下面看下海关对退运货物的诠释是什么?
1退运货物定义:
退运货物是指原进出口货物因残损、短少、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、延误交货或其他原因退运出、进境的货物。
2、退运货物的设定依据:
一、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(令124号)
二、关于修订《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》的公告(公告2016年20号)
3、申请(办理)条件:
进出口货物经营人或其代理人
4、办理材料:
装箱清单、载货清单(舱单)等随附单证企业在申报时可不向海关提交,海关审核时如需要再提交。
5、办理流程:
报关单预录入→报关员电子申报→H2010系统电子审单→电子审单(人工审单)→(布控查验)→放行→港区放行.
备注:
进口货物的收货人、受委托的报关企业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,根据《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》和海关监管、征税、统计等要求在预录入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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